走进超市,不少商品包装都印有“驰名商标”;打开电视,“驰名商标”成了一些广告的关键词;参观展会,“驰名商标”常常被用来吸引眼球……从明年5月1日起,这些做法将被法律明令禁止。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修改后的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中山是一个拥有众多 “驰名商标”并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城市。新法的出台,对中山的企业有无影响?中山企业对此该如何应对?近日,记者就此进行采访。有专家认为,新法是回归了商标的本意,不会对企业的商标战略产生太大的负面影响。
【企业声音】
华帝称新法对其无影响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市一家上市企业,“华帝”也是其众多产品所使用的商标。早在2005年,“华帝”就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华帝公司公共关系总监罗斌告诉记者,获认“驰名商标”,除了为华帝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外,也有利于华帝品牌形象与品牌内涵的宣传,对企业品牌意识的增强和知识产权的维权有着积极意义。罗斌表示,“驰名商标”主要是用于保护“华帝”商标,而非广告宣传,华帝公司也很少在宣传上提及“驰名商标”。所以,“禁止宣传后对华帝没有什么影响。”罗斌说。
有企业担心会影响宣传效果
不过,火炬开发区生产健康卫生产品的李先生表示,不让企业宣传“驰名商标”的规定是“不可思议的”。在李先生看来,前几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导致当时的国家质检总局事实上取消了“中国名牌产品”的评选,致使曾经喧嚣一时的“中国名牌产品”现在已经绝迹。如今国家工商总局又对“中国驰名商标”作出限制,其行政思路与当年的质检总局完全一样,都是因噎废食,将因管理工作中的不完善之处无限放大,一根竹竿打倒一船人,简单利落地“一刀切”全部取消。这本质上是一种懒政!
李先生说,虽然没有任何明确的法规规定,但事实上我们的商标管理存在着一种分级制度。如在广东就是分成“一般注册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3个层级。普通注册商标只是表明了某个产品有一个商标,而“广东省著名商标”则意味着在广东省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驰名商标”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较大的影响力。“现在不让驰名商标在广告或其他宣传中使用,这就使一个在广东非常有名的品牌,到了东北,也成了一个普通的品牌。”李先生说。
【律师支招】商标战略应放在提升品质上
广东共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小薇表示,近年来,一些企业弄虚作假获取“驰名商标”,然后占据有利市场;一些地方政府将辖区内有多少“驰名商标”作为政绩,并为此不惜予以巨额奖励,而有些评选认定机构则通过各种手段制造黑幕,借机进行权力寻租,从而导致“驰名商标”泛滥,造成误导消费者、制造不公平竞争和损害公权力的信誉。
熊小薇认为,驰名商标制度的本身意义在于“商标持有人将其已经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个案保护以对抗他人侵权”的效力。在法律实践中,驰名商标制度是一种禁止他人侵权的对抗制度。作为驰名商标,它享有比普通商标更广泛的保护空间,受到国家的重点保护。比如,普通注册商标就不能像驰名注册商标一样进行跨类保护。
面对新法的出台,熊小薇建议,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要适时的改变包装、商品装潢上的“驰名商标”字样。对于一般企业而言,要树立正确的商标战略观,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上。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在于本身是否能在市场上得到认同,而不是靠“驰名商标”的狂轰滥炸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
【部门回应】企业应尽快拥有自己的品牌
市工商局也认为,“驰名商标”的初衷并不是荣誉称号,而是在法律上对知名品牌进行高手段的保护,其目的是用来打击侵权行为。
一个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具体体现出6个方面的好处:1、对抗恶意抢注;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4、防止其他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5、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6、中国驰名商标能得到国外法律保护。
市工商局提醒,企业在做大做强、与国际化接轨的过程中,容易被模仿,被傍名牌,所以利用驰名商标来保护自身品牌,对企业长远发展更有利。
市工商局认为,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国内经济、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想要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利润空间,就要尽快在国外市场拥有自己的品牌。针对这些现状,中山市政府也出台了一些鼓励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的措施,今年就出台了《中山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已经被认定的驰、著名商标在境外被核准注册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记者采访中发现,除了企业,政府部门也有大力宣传“驰名商标”的现象。比如我市经贸部门就在中山六路和富华道上立了两块“我市驰名商标”的广告牌。这样做合法吗?
市工商局对此回应:政府对“驰名商标”的宣传属于公益宣传,是一种文化宣传,名标名牌作为中山的名片,结合中山特色产业、集群经济广而告之,有利于提升中山的国际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学者意见】打造中国驰名商标阵营的“中山军团”
中山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梁士伦指出,早在2002年,中山就明确提出了“工业立市”战略。时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锐成提出:“企业商标是企业的身份证,企业商标战略是其品牌战略的组成部分,是企业竞争力的有力体现;知名商标是一个城市的名片,是城市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这种意识是非常前卫的。
近年来,中山市推进品牌战略的力度愈来愈大。市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中拿出千万专款重奖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的企业,去年10月,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
梁士伦重点向记者阐述了几个基本概念。第一,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品牌标志和品牌名称的设计只是建立品牌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但要真正成为品牌,还要着手品牌个性、品牌认同、品牌定位、品牌传播、品牌管理等各方面的内容完善。第二,商标是一种法律概念,而品牌是市场概念,若商标不注册、或保护不好,就难以真正成为品牌。第三,商标掌握在企业手中,而品牌是属于消费者的。
如果一个企业想要实施商标战略、打造品牌,首先必须设计一个富有内涵的商标,完成注册获得合法保护;同时以持久稳定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一定的经济规模、相对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研发能力、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品牌体系和品牌管理。最后,还需要有自己特色的企业文化。
如果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中山的商标战略、则需要施行品牌的从政府引导推动向企业自觉转变、从创名创优向做强做大转变、从做名牌产品向打造品牌企业转变、从企业品牌向集群品牌转变、从镇区型“集群牌”向“中山牌”转变、从名人名城向品牌城市转变。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打造中国驰名商标阵营的“中山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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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禁令牵动企业神经——学者称打造“驰名商标军团”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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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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